2013-01-22

柳橙不是唯一的水果


 這是作者半自傳式的小說。作者說,「首先,我是一個作家,碰巧愛的是女人;而不是我是個女同性戀,碰巧會寫東西。」

 故事裡的女孩從小被基督教家庭領養,養母是火熱的信徒,而他們也一直以為女孩長大後會當上傳教士;他們的信仰很虔誠,甚至在女孩不得不到學校念書時,還一度發生不適,也就是被別人視為宗教狂熱份子。這樣的女孩,後來長大了,她才發現自己愛的是跟自己一樣身體的女孩,但是教會卻認定她為不潔,是被惡魔所引誘的犧牲者。為了她自己的信念與決定,她最後離開了教會……
 其實我很好奇作者之後的信仰,因為這本書雖然講的是漩渦內與漩渦外的世界觀,但是在字裡行間還是透露著對信仰的認識,以及對神的渴慕。我還沒念國小就接觸了教會,也參加過像是金句背誦比賽或是詩歌班之類的服事,孩子的心很單純,會認為那就是世界的真理,一直到成長到一定的年紀,就好像吃了分別善惡樹的果子一樣,才發現原來教會裡的大人的世界完全不是那麼一回事。

 作者的筆觸,就好像昨天看的影展《死亡處方箋》裡,那個對生命充滿熱情,卻一心求死的女士一樣;故事裡的女孩愛著神、愛著教會裡的弟兄姊妹、愛著那些尚未接受福音的人,但就只因為多愛了一個女孩,所以教會的牧者不願意愛她,身邊原本親近的人大多也以他為羞恥。

 「我懷念曾是吾友的上帝,我甚至不知道上帝存不存在,但我確實知道,如果上帝是你的情感角色模範,那麼人間將少有一段感情可與之匹敵。」作者在書中像是自白地這樣寫,在那頁裡,敘述了她的愛情觀,是如此的純粹而令人心碎,只因為她是同性戀。(我曾經遇見一個女孩,我認為我愛她比愛神多太多太多了,看到這頁的時候除了感同身受以外,也只能苦笑)

 基督徒習慣引用聖經的話,像是《羅馬書》一:26-27所提到的(字眼太過強烈,在此不直接引用),但是珍奈從另一個角度提供了思考的方向。在第五章標題「申命記:最後的法典」中,探討了歷史的存在與真實;在舊約聖經中,申命記是摩西五經的最後一部,像是回顧歷史與律令的原由一樣,再次對希伯來人耳提面命。但是歷史與小說的差別在哪裡?曾經有人說,歷史就是人物都是真的,發生過的事情都是假的,小說則是剛好反過來。(此外,作者也巧妙地用舊約聖經的篇名與內容結合,像第一章創世記講了女孩的成長,第二章出埃及記講的是女孩上學充滿挑選的故事)

 神的意念透過人被記錄成文字,神的話透過人在地上傳講,於是在過去(也許現在也還是)解釋神的話是帶有能力與權柄的,然後就造成了教會的腐敗,像是什麼贖罪券之類的荒謬例子就是其一。聖經中的魔鬼深諳神的道理,因牠原本就是墮落的天使,所以會用似是而非的話語讓人迷惑。我不知道神會如何看待同性戀(在此先將肉慾的部分排除),但我們尚且愛我們的仇敵,難道不愛身邊的弟兄嗎。

 整篇心得寫得很宗教化,我覺得這是沒辦法避免的立場,才能知道這本書為什麼會在十幾年前出版之際有很大的爭議與話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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